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正式批准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的“三定”方案,批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为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内设机构,在具体职责中明确指出“开展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等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及相关培训工作,开展艺术素质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工作”。
经文化部批准(文教科函〔2004〕536号),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以来,本着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以对考生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经文化部批准,以原“中国艺术科学技术研究所”为建制基础,将原文化部文化科技开发中心、北京声乐研究所合并改组为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改称“中国艺术科学技术研究所”
始建于1978年的“中国舞台科技研究所”,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系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